记者11月24日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:“十四五”时期,我国“非遗”保护成果突出,为建设文化强国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、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“十四五”时期,公布了第五批国家级“非遗”代表性项目325项,第六批国家级“非遗”代表性传承人942名,14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验收,国家级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达到276个。中国“非遗”馆及浙江、广东、新疆等9个省级“非遗”馆开放运营。
“非遗”保护传承队伍更加壮大。深入实施中国“非遗”传承人研培计划,支持百余所院校举办研培班。
以“非遗”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,以“非遗”保护中心、“非遗”馆、“非遗”保护协会为骨干,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。全国现有“非遗”保护机构2397个、从业人员1.7万余人。
(据人民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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